近些年,愈來愈多的老人重視養身和健康保健,而誘發和蒙騙老人購買保健品的情形屢次產生,輕則造成老人金錢損傷,重則傷害老人生命健康,也比較嚴重影響了家庭和諧。
老人非常容易深陷保健品騙局,一方麵,很多老人因為欠缺兒女守候,內心孤獨,無法承受住推銷產品工作人員打套近乎;另一方麵,老人通常無法鑒別推銷產品工作人員的“垂釣”方式,易受騙上當。
對保健產品“坑老”狀況開展打壓必須各個市場管理、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中間協作相互配合,不斷完善協同管控體製,靈活運用大數據技術和互聯網大數據方式,提高健康保健食品監管效率。
“淮山藥牛髓粉蛋清營養粉”“納豆激酶紅曲”“珍硒冬蟲夏草浸出粉”……在湖南邵陽83歲的高老大爺家裏,擺滿了各類知名品牌和品種的保健產品。高老大爺的閨女高小姐告知《法治日報》新聞記者:“這還僅僅一小部分,有一些早已吃完了,兩口子累死累活一輩子攢了30萬餘元,如今全買保健品了,這些年每月的退休養老金也一分不剩。”
“印像深刻的是老頭買了的‘健康保健醋’,300元一瓶,一箱12瓶,他一下買了5箱,4年了還沒吃了。我用來嚐了下,味兒跟平常家中吃的醋沒有什麽差別。”高小姐說,家人並不是沒勸過,還罵過上門服務的業務員,但爸爸壓根不聽,還急得不輕,確實沒法,隻有由他去了。
相近的曆經,許多家中都遭受過。近些年,伴隨著在我國老人總數持續提升及其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愈來愈多的老人重視養身和健康保健,保健品行業生機勃勃。此外,上門服務推銷產品、組織活動,虛假廣告誇大其詞保健產品作用,誘發和蒙騙老人購買保健品的情形屢次產生,輕則造成老人金錢損傷,重則傷害老人生命健康,也比較嚴重影響了老人與兒女間的家庭和諧。
保健產品“坑老”為什麽屢次成功,層出不窮?怎樣合理整頓這一問題?對於此事,新聞記者開展了調研訪談。
騙術看準老人 堅信不疑頻有沒有中招
在高女性來看,這種“騙人”的方式並不高超,便是在街上給經過的老年人傳單派發,關心體貼,讓她們去聽專題講座,過年或過節送些米、麵、油,賣的也全是“一眼假”的物品,“可爺爺便是堅信不疑”。
高小姐告知新聞記者,疫情防控期內,推銷產品工作人員還建了社交媒體群,群內常常舉行健康養生講座,授課所說的養生秘方和健康小知識,事實上全是為了更好地售賣各種各樣保健產品。
新聞記者試著添加這種社交媒體群,但另一方十分當心,一直沒有根據。之後獲知,僅有由選購過保健食品的老人強烈推薦,才可以審核通過入群。
“我本身也想入群打聽下,但壓根加不進去,我老爸如今也不要讓我覺得群內的信息,聽專題講座時也逃避大家兒女。”高小姐說,爸爸幾乎被“忽悠”,有時碰到擔心是不是購買保健品的別的老人,他還會繼續“舍身觀點”,乃至被業務員作為經典案例向別人開展宣傳策劃。
高女性決策與推銷產品工作人員當眾質問,“揭穿”她們。有一回,她塞住上門服務推銷產品工作人員,“我便罵她們無情無義,如果你自己的爸爸媽媽你能那麽坑她們嗎,再去我便警報”。結果高老大爺立刻急了,立即辯駁閨女:“我沒花你一分錢,買保健品是為了更好地身體好,你有什麽樣的資質管我?”
“我爸爸近七八年來沒如何懷過病,由於他生活方式比較好,每日堅持鍛煉,按時去醫院檢查。可我爸爸卻把這得益於吃完這些保健產品,堅持不懈覺得‘我想不要吃保健產品早已住院治療了’。”高女性無可奈何地說,親人對於此事確實一點方法都沒了。
新聞記者根據一線訪談、整理公布報導發覺,犯罪分子根據完全免費針灸理療、促銷活動贈品、健康養生講座、“權威專家”出診、退還收益、完全免費常規體檢、免費旅遊等五花八門的方法,與老年人增進關聯、向老年人推銷產品保健產品,這種保健食品不但價錢昂貴,還出現不法加上生長激素等產品質量問題,實在是“坑老”個人行為。
“除開健康養生講座,電話推銷產品保健產品也是普遍的一種‘坑老’騙局,騙人用一套‘銷售話術’、好幾部電話,不斷用虛擬號碼向國內各地撥通銷售電話。在許多人的嘴中,這種保健產品無人能敵,許多老人受騙上當。”阜陽市派出所埇橋大隊桃溝派出所民警楊俊楠說。
他舉例說明道,其管轄區的曹老大爺有一天收到推銷產品電話,另一方自稱為保健專家,稱強烈推薦的保健產品可以醫治曹老大爺的有關病症,一個療程奏效。曹老大爺買後沒奏效,通電話質疑時又被坑騙買了一個療程,仍未奏效,另一方又強烈推薦別的保健產品,被拒絕後就無法聯絡不上。
碰到問題不檢舉 不配合證據調查
為什麽保健產品“坑老”個人行為屢次產生?一些推銷產品工作人員與老年人隻看見過幾道,有的乃至素不相識,卻讓老年人堅信不疑?
在華東政法大學經濟發展法學係專家教授任超來看,老人非常容易深陷保健品騙局,關鍵有兩層麵緣故:很多老人因為欠缺兒女守候,內心孤獨,無法承受住推銷產品工作人員打套近乎;老人通常無法鑒別推銷產品工作人員的“垂釣”方式,保健品騙局通常是以辦健康養生講座、送客戶禮品的形式開展,慢慢讓老人學會放下心理狀態提防、創建起信賴感,再加之應用當下盛行的專業名詞故作高深,讓老人無法分辨真假,從而選購商品。
“因為欠缺係統性的科普讀物,或宣傳策劃幅度、影響力不夠,再加上老人缺乏相關的專業的基本認知能力,非常容易被保健產品生產商的浮誇宣傳策劃或免費試用所吸引住,一些借口在這些人的身上不斷見效。”任超說。
北京市太陽交易互聯網大數據研究所公布的《我國老年人消費權益保護研究》表明,近幾年來,保健產品騙人屢打綿綿不絕,與市場管理和社會監督不緊相關。監督機構對於保健品的平時管控,主要是當場查詢索證索票、抽樣檢驗、審理人民群眾檢舉等方法,管控方式非常單一,監管工作力度不足。與此同時,在我國保健品的協會發展趨勢還不太完善,無法促進創建領域自我約束。
中國法學會消法促進會副理事長陳音江詳細介紹說,從相關部門審理的投訴看來,老人碰到問題一般不易積極檢舉,大多數由其子女或親屬發覺後才舉報。有的老人不願意相互配合相關部門調研,造成依法查處難度係數大,也放任了非法店家。除此之外,一些非法企業采用分開運行時間、持續拆換地址等方法,針對老人進行違反規定違規生產經營,這也擴大了對保健產品“坑老”的處理難度係數。
上海市區中聯重科(成都市)刑事辯護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小明看來,保健產品“坑老”個人行為產生後,要想消費者維權十分困難。一方麵,一些老人法律意識淡薄,有的上當受騙後還幫騙人說好聽的話,在證據調查全過程中體現得不配合;另一方麵,犯罪分子警覺性強,持續轉變營銷方式且防止留有有關直接證據。
據公布報導,還出現過這種的實例:在消費者維權全過程中,稽查人員機構協商,千辛萬苦促使退換貨還貸,但推銷產品工作人員卻大打套近乎,根據向老人送“關愛”,“痛陳運營艱難”等方式,讓老人身背親屬向稽查人員明確提出更改實行或舍棄消費者維權的規定。
行刑銜接強打壓 多措並舉共整治
整頓保健產品“坑老”問題,有關部門正在行動。
前不久,全國各地打壓整頓養老服務行騙專項整治布署會舉辦。會議強調,要應對老人的涉詐App、不法社區養老服務組織、涉老“保健產品”、不法集資等亂相進行關鍵整頓,並加強規範化管理處理,保證整頓及時;要健全領域管控體製、行刑銜接機製,健全有關法律法規現行政策,為標準行業發展、清除涉養老服務行騙土壤層給予穩固的法治保障。
2021年12月31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協同對外開放公布《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對生產銷售“毒奶粉”、運用保健產品行騙老人等犯罪行為的判罪懲罰做出要求,進一步織密依法懲治傷害食品衛生安全違法犯罪的刑事案件法網決賽。
最高法院刑一庭所屬單位表明,近些年,保健產品“坑老”案子高發,違法犯罪特性極端,人民基層反映明顯。《解釋》明文規定,執行該類違法犯罪,合乎盜竊罪要求的,按照盜竊罪判罪懲罰。假如市場銷售的食品類不過關,與此同時組成生產製造、市場銷售偽劣商品罪等犯罪行為的,按照處分偏重的違法犯罪判罪懲罰。
對於保健產品管控難問題,陳音江覺得,可根據加強協同管控,自主創新監督具體方法,進一步提升管控成效。對保健產品“坑老”狀況開展打壓必須各個市場管理、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中間協作相互配合,因而要進一步不斷完善協同管控體製,搭建多單位間的數字化和網絡化依法行政係統軟件,與此同時靈活運用大數據技術和互聯網大數據方式,提高健康保健食品監管效率,減少監督機製經營成本。
“依據新廣告法,若顧客受虛假宣傳蒙騙欺詐而購買商品或接納服務項目導致合法權利損傷,廣告商應擔負法律責任。若廣告宣傳經營人、發送者不可以給予廣告商的真正名字、詳細地址與合理聯係電話的,顧客可以規定廣告宣傳經營人和發送者優先賠付。顧客還可以依據新食品安全法開展消費者維權。”在任超來看,老人以及親屬可以依靠消協或別的社會團體的實力開展消費者維權,以防止消費者維權中零散個人能量不對稱的局勢。
陳音江提議,社會共治是處理保健產品“坑老”問題的主要方式,主流媒體應增加對非法違法運營保健產品問題的監管曝出幅度,在全社會產生催促和正確引導保健產品經營人誠實守信遵紀守法運營的輿論引導;相關部門要進一步通暢消費者維權安全通道,激勵和便捷老人碰到問題立即投訴,依規消費者維權;司法部門應貫徹落實好民法有關懲罰性賠償規章製度的規定,針對損害不特殊大部分顧客合法權利的食品藥品安全違法違紀個人行為嚴肅查處,讓她們“疼到不敢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