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處分決議書《關於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出產不符合存案材料載明的技能要求的化妝品案》(滬藥監稽處〔2022〕762022000006號)顯現,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出產運營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技能標準或許不符合化妝品注冊、存案材料載明的技能要求的化妝品的違法行為,被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罰款(395350.6元),沒收違法所得(4354.03元),沒收違法物品。處分決議日期2022年7月18日。
2022年1月5日,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進行監督查看,現場查見當事人於2021年11月出產的3批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淨含量:8g,出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產品實踐投料成分含有海藻糖,與產品存案憑據載明的成分不符。
經查,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為國產一般化妝品,產品存案編號:滬G妝網備字2021001420,當事人是該產品的實踐出產企業。產品存案憑據載明的成分不含海藻糖。
2021年10月,當事人購入質料PatcH2O(出產日期:2021年3月,批號:0024153121),成分含有海藻糖。2021年11月,當事人運用上述質料出產3批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出產批號B1113A01,31342瓶;出產批號B1119B01,10200瓶;出產批號B1125B01,50400瓶。其間,B1113A01批產品悉數出庫,另2批產品未出庫。2022年1月17日至2月28日,當事人自動召回B1113A01批產品25621瓶。當事人實踐出售B1113A01批產品5721瓶。上述3批產品貨值金額合計人民幣79070.12元,當事人違法所得人民幣4354.03元。
當事人出產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淨含量:8g,出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產品實踐投料成分中含有存案憑據未載明的海藻糖。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則。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則,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鑒於當事人自動召回涉案產品,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的規則,決議對當事人作出下列行政處分: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肆仟叁佰伍拾肆元零叁分(4354.03元);2.沒收違法產品: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淨含量:8g,出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86221瓶;3.罰款:人民幣叁拾玖萬伍仟叁佰伍拾元陸角(395350.6元)。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則:化妝品注冊人、存案人、受托出產企業應當依照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分擬定的化妝品出產質量管理標準的要求組織出產化妝品,樹立化妝品出產質量管理體係,樹立並實行供貨商遴選、質料檢驗、出產過程及質量操控、設備管理、產品檢驗及留樣等管理製度。化妝品注冊人、存案人、受托出產企業應當依照化妝品注冊或許存案材料載明的技能要求出產化妝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二十八規則:行政機關施行行政處分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許期限改正違法行為。當事人有違法所得,除依法應當退賠的外,應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是指施行違法行為所獲得的金錢。法令、行政法規、部分規章對違法所得的核算還有規則的,從其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三十二條規則:當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應當從輕或許減輕行政處分:
(一)自動消除或許減輕違法行為損害結果的;
(二)受別人鉗製或許拐騙施行違法行為的;
(三)自動供述行政機關沒有把握的違法行為的;
(四)合作行政機關查辦違法行為有建功體現的;
(五)法令、法規、規章規則其他應當從輕或許減輕行政處分的。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規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擔任藥品監督管理的部分沒收違法所得、違法出產運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於違法出產運營的質料、包裝材料、東西、設備等物品;違法出產運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缺乏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歇業、由存案部分撤銷存案或許由原發證部分撤消化妝品答應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許首要擔任人、直接擔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獲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10年內製止其從事化妝品出產運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運用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技能標準的質料、直接觸摸化妝品的包裝材料,應當存案但未存案的新質料出產化妝品,或許不依照強製性國家標準或許技能標準運用質料;
(二)出產運營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技能標準或許不符合化妝品注冊、存案材料載明的技能要求的化妝品;
(三)未依照化妝品出產質量管理標準的要求組織出產;
(四)更改化妝品運用期限;
(五)化妝品運營者私行製造化妝品,或許運營蛻變、超越運用期限的化妝品;
(六)在擔任藥品監督管理的部分責令其施行召回後拒不召回,或許在擔任藥品監督管理的部分責令中止或許暫停出產、運營後拒不中止或許暫停出產、運營。
以下為原文: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分決議書
滬藥監稽處〔2022〕762022000006號
當事人稱號:上海植幸化妝品科技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稱號:營業執照
一致社會信譽代碼:91310117MA1J4PTU6L
居處:上海市鬆江區小昆山鎮朱家浜路118號6幢1,2,3,4層
法定代表人:蔣誠
2022年1月5日,本局對當事人進行監督查看,現場查見當事人於2021年11月出產的3批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淨含量:8g,出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產品實踐投料成分含有海藻糖,與產品存案憑據載明的成分不符。
經查,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為國產一般化妝品,產品存案編號:滬G妝網備字2021001420,當事人是該產品的實踐出產企業。產品存案憑據載明的成分不含海藻糖。
為進一步查明現實,本局依法對當事人立案查詢。查詢過程中,執法人員依法獲得當事人供給的相關證明材料,製造詢問筆錄,期間未采納行政強製措施。
2021年10月,當事人購入質料PatcH2O(出產日期:2021年3月,批號:0024153121),成分含有海藻糖。
2021年11月,當事人運用上述質料出產3批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出產批號B1113A01,31342瓶;出產批號B1119B01,10200瓶;出產批號B1125B01,50400瓶。其間,B1113A01批產品悉數出庫,另2批產品未出庫。
2022年1月17日至2月28日,當事人自動召回B1113A01批產品25621瓶。當事人實踐出售B1113A01批產品5721瓶。上述3批產品貨值金額合計人民幣79070.12元,當事人違法所得人民幣4354.03元。
以上違法現實首要有當事人證照、相關人員身份證明材料、國產一般化妝品存案憑據、批出產記載、質料成分組分表、產品托付加工合同、產品廣闊合同、產品出庫單、產品召回陳說、當事人陳說、現場筆錄及詢問筆錄等根據材料予以證明,現實清楚,根據確鑿。
2022年7月7日,本局向當事人送達了滬藥監稽聽告〔2022〕762022000006號《行政處分聽證奉告書》,奉告擬作出行政處分的現實、理由、根據及處分內容,並奉告當事人自收到該奉告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有陳說、申辯,並要求舉辦聽證的權力。
當事人在收到上述行政處分聽證奉告書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說、申辯和舉辦聽證要求。
當事人出產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淨含量:8g,出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產品實踐投料成分中含有存案憑據未載明的海藻糖。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化妝品注冊人、存案人、受托出產企業應當依照化妝品注冊或許存案材料載明的技能要求出產化妝品。”的規則。
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行政機關施行行政處分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許期限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則,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鑒於當事人自動召回涉案產品,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應當從輕或許減輕行政處分:(一)自動消除或許減輕違法行為損害結果的;”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擔任藥品監督管理的部分沒收違法所得、違法出產運營的化妝品和專門用於違法出產運營的質料、包裝材料、東西、設備等物品;違法出產運營的化妝品貨值金額缺乏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歇業、由存案部分撤銷存案或許由原發證部分撤消化妝品答應證件,對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許首要擔任人、直接擔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獲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10年內製止其從事化妝品出產運營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出產運營不符合強製性國家標準、技能標準或許不符合化妝品注冊、存案材料載明的技能要求的化妝品;”的規則,決議對當事人作出下列行政處分:
1.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肆仟叁佰伍拾肆元零叁分;
2.沒收違法產品:美妙韶光深海水潤多效保濕霜(淨含量:8g,出產批號:B1113A01、B1119B01、B1125B01)86221瓶;
3.罰款:人民幣叁拾玖萬伍仟叁佰伍拾元陸角。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分決議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帶著本行政處分決議書,將罰款和沒收款繳至本市工商銀行或許建設銀行的詳細代收組織。到期不交納罰款的,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分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則,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分款。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分決議書之日起的十五日內,實行沒收違法產品的行政處分。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分決議,能夠在收到本行政處分決議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海市人民政府或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請求行政複議;也能夠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行政複議或許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分不中止實行。
逾期不請求行政複議或許不向法院申述,又不實行行政處分決議的,本局能夠請求人民法院強製實行。
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來曆: 我國經濟網)